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成立(政府采购)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3-03-28 09:42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成立

 

  2003年1月10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正式成立。

    1999年以来,国管局在财务管理司设立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推行在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开展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先后组织了近百次大宗货物的集中采购。采购的范围涉及汽车、摩托车、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复印机、传真机、办公家具、锅炉、电梯、建材等。同时还开展了服务和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先后组织了会议定点场所、汽车维修定点单位的招标,并在一些修缮工程项目上试行了无标底招标采购。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节约了资金,促进了廉政建设,并且积累了经验,对推动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2]53号)印发后,国管局积极着手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组建工作,按照中编办《关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2]163),局党组专题研究采购中心的机构和人员问题,选调懂专业、熟悉业务工作情况的同志担任采购中心的主任、副主任。处级领导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由机关党委、纪委、人事司和采购中心的7位领导担任考官,从中组部领导干部测评与考试中心题库调出有关试题。局领导亲临考试现场,对从全局报名人员中选出的15人进行了集中面试,最后从局内7个单位选调了9名具备相关业务知识、素质较高的同志担任正副处长。国管局还从财政部调选了两名同志分别担任采购中心副主任和处长。采购中心15名司、处级领导干部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4人、大学本科学历9人、大专学历2人。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制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招标活动,根据各部门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制定内部操作规程,培训各部门集中采购操作业务人员。

    采购中心成立以来,认真组织学习,制定工作计划和廉政措施。中心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表示,在新的一年里,要与时俱进,努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不辜负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期望,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服好务,树立中央国家机关的良好形象。(国管局办公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