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耕细管 物尽其用 厉行节约取得新实效
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新时代新征程上深化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提供了更为科学完备的行动指南。机关事务部门作为保障党政机关高效运转的“大管家”,肩负着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职责使命,是落实《条例》要求、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关键力量。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将厉行节约要求深度融入机关事务职能任务中,体现在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各环节、各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构建节约型资产管理“四梁八柱”
管理局坚持从源头抓起,将节约理念贯穿于资产管理政策规划、制度标准的顶层设计之中,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坚持依法管理和按政策办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办公用房管理有关制度。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编印《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手册》,分发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及各市、县(区)机关事务部门,全面规范自治区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业务工作指南》等制度规范。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日常管理规范(试行)》,推动公物仓建设和使用,规范公物仓管理。
科学制定资产管理标准。建立完善资产管理标准体系,实施标准化管理。建立包含1个总体系、4个分体系、138个具体标准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其中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有财务、通用资产、房产、车辆等方面共23个具体标准。制定办公用房建设、台账管理、移交调配、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和工作流程,优化办理时限,形成靠制度管、依标准用的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模式,依法依规推进办公用房高质量管理。严把资产配置“入口关”和资产处置“出口关”。严格落实资产配置预算前置审核和计划管理,严控增量;科学设定各类资产配置的数量、价格、性能上限标准,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重点环节进行了标准规范,实现资产管理来源可循、状态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特别是对非办公类房产,明确申请与分配、使用管理、动态核查和退出机制等,杜绝违规占用。在资产处置环节,按照“能用尽用、应调尽调、规范处置”原则,细化报废、报损、调拨、捐赠、置换、拍卖等处置方式的适用情形和审批流程,强调优先通过调剂共享、公物仓流转等方式盘活利用,最大限度减少浪费。
压实资产管理责任。明确机关事务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将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效能目标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节约制度要求落地生根。自觉接受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督。
聚焦主责精准发力,打造非办公类房产土地管理“节约样板”
非办公类房产土地(周转住房、人才公寓、公有住宅、闲置土地等)节约潜力很大。管理局将其作为落实《条例》的重点领域,实施精细化管理。实现周转住房、人才公寓的精准保障与动态管理。
落实“清单化”管理,建立全区党政机关周转住房、人才公寓总台账和动态管理清单,精确掌握房源位置、面积、状态、使用人信息等,实行“一套一档”管理。实行“标准化”配置,严格执行周转房、公寓配置面积和装修标准。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的保障体系,优先保障引进人才、挂职干部、异地交流干部等刚性需求。
实施“动态化”腾退,建立严格的准入退出审核机制和预警机制,对因职务变动、工作调动、退休、离职等情形,设定明确的腾退时限,并通过信息系统动态监控,确保“房随人走、人退房收”。
做好公有住宅及其他指定房产规范管理与盘活增效工作。精准施策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对符合政策允许保留的公有住宅,进行全面清查登记,明晰产权(使用权)关系,规范租赁合同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市场评估价收取租金,防止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针对闲置出租性房屋资产问题,按“能用则用、能卖尽卖、宜租则租”原则,科学统筹谋划,全面清查盘点闲置房屋资产、更新台账,分类分步、多措并举盘活资产。加强房屋资产维修、租赁和拍卖处置工作,积极推进60余处老旧房屋维修利用,对租赁到期的房屋资产及时进行评估招租,成功拍卖处置11处房屋、成交额538万余元。对纳入公物仓调剂使用的1000多平方米闲置房屋资产,优先满足相关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国有房屋资产集中管理、统一调剂、共享共用。
创新公物仓运行机制,畅通资产循环利用“绿色通道”
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是落实《条例》,推动厉行节约、促进资产循环利用的重要平台。管理局着力将其打造为“闲置资产回收站、共享资源调配库、节约理念宣传窗”。
优化运行机制,提升流转效率。一口进出、闭环管理。完善资产入仓、保管、鉴定、修复、出仓(调拨/借用/捐赠/处置)全流程管理制度。明确各单位闲置资产应缴尽缴公物仓的义务和便捷流程。精准画像、智慧匹配。依托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公物仓资产电子档案库,详细记录资产状况、适用场景等信息。运用信息技术,智能分析各单位资产需求,主动推送适配的仓内资产信息,变被动等申请为主动送服务。专业评估、分类处置。组建专业团队或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入仓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和价值评估。对可继续利用资产及时进行维护修复;可直接调拨的资产快速匹配需求;确无使用价值的,按规定程序公开处置。
拓展服务场景,放大节约效能。有力保障自治区重大活动与临时机构工作。自治区重大会议、展览或设立临时性机构等优先配置公物仓家具、电器、电子设备等,大幅减少采购支出。截至2025年7月31日,实体公物仓保障自治区重大活动、专班66次,节约经费513万元。织密织牢公物仓全区“一张网”,积极促进闲置资产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共享。优化横向联通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纵向贯通中央、省、市、县四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物仓信息平台,并联通国管局全国公物仓应用服务平台。自治区本级和各市、县(区)甚至乡镇街道,所有开设账户的行政事业单位均可通过该平台查看宁夏全区各层级的公物仓资产,按需办理进出仓业务。实现宁夏全区公物仓资产“一网汇聚”和公物仓业务“一网通办”。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信息平台,涵盖全区1853家单位,在仓资产件数12967件,在仓资产总价值5700.93万元,累计调剂资产件数5659件。在保障服务党政机关办公需要的前提下,积极收集区直、市县行政事业单位设备使用信息,将经鉴定仍具使用价值但机关单位不适用的资产,按规定程序调拨给学校等部门作为业务设备使用,延伸资产寿命和使用价值。强化宣传引导,培育节约文化。将公物仓作为“勤俭办一切事业”党建品牌宣传重要阵地,通过展示盘活成果、宣传节约案例,引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建设节约型机关,推动干部职工树牢“能用尽用、循环利用”的消费观、资产观。
深化技术赋能应用,提升资产智慧监管“精度准度”
科技是提升管理效能、落实节约要求的关键支撑。管理局大力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夯实“一网通管”基础。全面应用升级自治区资产管理平台(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信息平台)、自治区公共房产管理平台、自治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现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线上动态管理。为党政机关提供在线查询、用房申请、用房审核、统计分析等一站式便捷服务,实现房产权属清晰、状态可视、流程可控、数据可溯及低效闲置资产“一网汇聚”和资产调剂共享业务“一网通办”。
强化数据驱动决策。利用系统积累的资产数据,分析各类资产使用率、闲置率、生命周期成本,预测资产配置需求趋势,评估公物仓运行效能,为科学制订配置计划、精准实施调剂、优化处置策略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推动管理从“经验型”向“数据型”转变。
智能监控应用。在重点领域应用物联网(IoT)、射频识别(RFID)等技术。一是公物仓智能仓储。对在仓资产通过应用标签化管理,利用公物仓信息平台及手机终端实现智能化盘点。二是重点设备监控。对大型、高价值或能耗较大的设备利用“智慧大院系统”进行运行状态监控,优化维护保养计划,延长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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